这显然是洛杉矶湖人队的球迷提出的问题,问题提得特别的温情,甚至有一些煽情。但我们在分析和研判NBA时,还是应该基于基本的商业法则。毕竟NBA最通用的法则是“这就是生意”或者说“这全都是生意”。
首先说,老巴斯确实说过“他愿意给科比7500万年薪”的话,但这句话其实更多的是一种变态。就像现在湖人队老板也说过“詹姆斯想在湖人队打多久就打多久”的话,这些话听听就好了,不必深究真假。
其次说,洛杉矶湖人队和科比之间算是相互成就。湖人队作为NBA联盟的豪门球队,一直都有着追逐联盟巨星的传统。而湖人队,无论球队的战绩优劣,一直都是这个联盟里最赚钱的球队之一。因此尊重科比是湖人俱乐部的必然选择,这是这个球队的定位决定了的,也可以说是有这支球队的运营模式决定的。
再次说,洛杉矶湖人队在OK组合时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!然而,球队的两大核心球星奥尼尔和科比之间闹得水火不容。在两大球星必须走一个的时候,湖人队选择了科比,送走了奥尼尔!要知道,这其实是付出了巨大的成绩代价的。在奥尼尔走后加索尔加盟湖人队之前,湖人队的成绩一塌糊涂。但湖人队依然坚持走巨星路线,着力围绕的科比构架球队,再次迎来了问鼎NBA的荣耀时刻。在这种情形之下,球队老板对于球队的核心球星有这样的温情表达,自然是再应景也不过了。
最后说,在NBA球员之间的合同也好,交易也好,其实都是NBA商业规则当中非常普通的一环。科比整个职业生涯都在洛杉矶湖人队效力,这就是他巨大商业价值的体现!与其他的因素无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