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任何一个行业,能被后人记住,就算是成功了。而在竞技体育的舞台上,创造纪录,是最好被铭记的方式。以NBA球员为例,打出劲爆的表现。球迷们会印象深刻,例如科比单场81分,威少赛季场均三双,库里单赛季402个三分球,都是球迷们津津乐道的话题。不过纪录会被打破,有些球员。他们的名字甚至成为了规则,可以说是青史留名,下面就来看看5大以球员名字命名的条款,罗斯条款都是巨星,隆多改变联盟规则。
伯德条款
大鸟伯德是超级巨星,当年凯尔特人为了留住他,超过工资帽续约,最终这也演变成了伯德条款。伯德条款适用于球队老兵,只有在一支球队效力超过3年时间的球员,才能使用伯德条款。伯德条款可以超帽续约,薪水涨幅10.5%也比其他球队更多,合同最长年限6年也比其他球队更长,所以主队能拥有更便利的续约条件。
雷吉米勒法则
作为90年代最优秀的射手,巅峰时期的米勒三分神准,他当年还有一个绝活,那就是当防守人太过靠近时,会故意伸腿造犯规。在频繁获利之后,联盟为了保证公平性,最终出台了雷吉米勒法则。再想用这种假摔的方式来骗犯规,往往只会得到一个进攻犯规,这也被外界称为“雷吉米勒法则”。
阿里纳斯条款
在过去的规则里,主队和二轮秀的续约合同,是不能超过中产的。不过阿里纳斯的出现,打破了这一规则。作为一个二轮秀,阿里纳斯二年级就砍下了场均18.3分4.7篮板6.3助攻的巨星数据,当时勇士只能开出中产合同,但奇才开出了年薪超850万的合同,最终挖走了阿里纳斯。勇士白白损失一个优秀的球员,最终联盟推出了阿里纳斯条款,这让主队也能开出大合同,不会错失优秀的二轮秀了。
罗斯条款
2011年新劳资协议达成后,出台了一项奖励条款,那就是罗斯条款。罗斯条款规定,在新秀期内拿到过MVP、或者2次入选年度最佳阵容、或者2次成为全明星首发。就可以激活罗斯条款,拥有签超级顶薪的资格。能够触发罗斯条款的球员,可以说个个是巨星,现役杜兰特、威少、格里芬、利拉德等人就成功做到。
隆多条款
隆多是公认的组织大师,而他还曾改变联盟规则。在12-13赛季,保罗打了70场比赛,场均9.7助攻,累计678个助攻。隆多只打了38场比赛,场均11.1次助攻,累计助攻420次。最终隆多当选为助攻王,不少球迷为保罗鸣不平,为了公平起见,联盟此后出台了隆多条款。球员只有参加70%的比赛,才能参与评选,若不足70%,就用总数据除以赛季70%的场次,确保奖项评选更公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