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杨败诉: 与规则制定者辩论交锋,岂有不败之理

2020-03-02 21:53:51 搜球吧 综合体育

导读:孙杨(SUN)因“暴力抗检”被禁赛八年,意味着其运动员职业生涯就此划上了句号。遗憾和心痛之余,我们抽丝剥茧,了解问题的本质。

孙杨败诉: 与规则制定者辩论交锋,岂有不败之理(1)

对孙杨一案,许多人并未真正深研过。或者未了解相关规则的解释,再加上某些一知半解或各有立场的自媒体引导,所以此案不可避免地掺杂了一些与体育无关的因素。

现在,我们回归理性解读此案。已知事实:IDTM的采样人员中,仅主检官有官方授权,其他人员没有授权。特别是尿检官,他的职业本身是个建筑工,没有受过任何培训,是主检官临时“叫来”的。

孙杨方认为,IDTM采样人员资质不足,拒绝接受其检查。世界反兴奋剂组织(WADA)则认为,采样人员是有资质的,所以孙杨是“暴力抗检”。

那么,现在的焦点问题是:这个“采样人员”是否可以作为一个整体,只需一份授权书?还是每个“采样人员”(包括血检官、尿检官)都应出具授权书?

孙杨败诉: 与规则制定者辩论交锋,岂有不败之理(2)

根据国际检测与调查标准(ISTI)第 5.3.3条规则(以下简称《规则》),采样人员需持有采样机构提供的官方文件。也就是授权书,以证明采样人员具备从运动员身上采取样本的授权。主检官还需持有标明其名字、相片和有效日期的补充身份证明(例如采样机构提供的身份证件、驾驶证、健康卡、护照或类似的有效证件)。

《规则》并没有具体说明采样人员是否可以作为一个整体仅需一份授权,还是每一个参与采样的个体都需要授权。

《ISTI血样采样指南》却有这么一句话:These individuals must be trained and authorized for their assigned responsibilities。

《指南》的意思很清楚,它要求,每一个个体(individuals),也就是采样人员,都必须受过培训,并且需要有授权。既然指南都说得这么清楚了,那么,ISTI第 5.3.3条规则所指的采样人员当然不是一个整体,而是独立的个体。所以孙杨方坚持认为, 由于采样人员个体缺乏资质,没有授权,所以完全有权拒绝向其提供血样和尿样。

世界反兴奋剂组织(WADA)是怎么辩论的呢?WADA认为,虽然《指南》文件要求每一位参与采样的人员提供相应的资质,但那并非强制效力的,只是最理想状态下的要求。而《规则》才是具有强制效力的。WADA对ISTI 5.3.3条规则的解释是这样的:采样人员,不管具体多少个人,可以作为一个整体,只需提供一份资质。言下之意,主检官有资质授权便可,不管他(她)找到的尿检官、血检官是否有相应的专业知识,也不管他的职业是建筑工还是搬运工。

孙杨败诉: 与规则制定者辩论交锋,岂有不败之理(3)

对普通大众来说,还不能接受的事情是,WADA是ISTI规则制定的参与者。换句话说,怎么解读《规则》,WADA才是权威,WADA说的才是算数的。孙杨方尝试与“规则制定者”辩论规则的解释,从而认定采样人员无资质,这多多少少有些飞蛾扑火的意味。那么孙杨方败诉自然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了。其实,“抗检”事情发生之后,一些熟悉相关法律的人士已经预料到其被禁赛的结局了。

那么,了解了相关规则的解释之后,不知大家现在又如何看待孙杨一案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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