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说说大家耳熟能详的规则,第一个规则就是干扰球。即篮球已经过了最高点或者是篮球已经触碰篮板后,球员触碰到球,如果是防守球员碰到球,则直接判为球进。若是进攻球员碰到球,则判为非法进攻,对方获得发球权。
还有一个规则是巴克利的大屁股规则,这个规则是指进攻球员不能一直背身持球,即背身不能超过五秒,否则判定违例。
另一个很出名的规则是鲨鱼条约,这个规则是指在比赛的最后两分钟,对无球球员的犯规采用一罚一掷的方法。
先说说第一个规则,干扰球原则,联盟为什么要修改这个规则呢?这个规则是因为乔治麦肯这位球员,在对方进攻时,他会使出他的拿手好戏,既不封盖对手的投篮,也不去干扰对手的投篮。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龟缩在篮底,将即将空心进框的篮球从下面再捅出来。当时并没有干扰球的规则,一场比赛动则二三十个封盖,最后联盟为了比赛的观赏性不得不为他制定了上述的干扰球规则。
第二个规则是巴克利,导致联盟修改了规则。在没有这个规则之前,巴克利的进攻就是用自己的大屁股顶住对手,从三分线一直顶到三秒区,再从三秒区一直顶到篮底。最后要么将对手顶出底线之外,要么造成犯规罚球。当时巴克利所在的球队专门为巴克利的背身单打制定了战术,后来其他球队纷纷效仿,他们都挑选出球队力量最出色的球员,开始学习巴克利的背身单打技术。
当时的比赛你经常可以看到这样一幅光景,双方的球员到了属于自己的进攻回合就将屁股对着对手,开始单打,导致联盟的收视率在那段时间急剧降低。后来为了联盟比赛的流畅程度和观赏程度,联盟不得不制定了背身单打不可超过5秒的规则。
最后一个规则是最出名的规则,即大鲨鱼规则。在这条规则建立之前,比赛落后的一方会在比赛还有悬念之时寻找对方罚球最不准的球员,对其进行犯规并且将球权转换。其中奥尼尔就是那个罚球最为不准的球员,当他在最后两分钟一直被对手犯规,但是由于罚球不准不得不开始满场乱跑来躲避对方球员对他的犯规。不仅仅是奥尼尔,当时的很多强力中锋的罚篮都不是非常好。
所以这就造成了比赛的精彩程度和流畅程度大大降低,这才有了后来的大鲨鱼规则。即在比赛的最后两分钟,对无球球员进行犯规时,无球球员不仅可以罚球,并且球权也不会因此转换。但是我国球员姚明完美地避开了这个无奈的战术,因为姚明的罚篮是非常准的。
在这里和大家分享一个冷知识,当时的火箭队在执行技术犯规的罚球时,并不是后卫去执行,而是由大中锋姚明去执行。
以上就是本篇文章和大家分享的内容,你还知道哪些因为球员而使联盟重新制定的规则呢?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