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凡博在去年夏天和北京男篮签下一份为期三年的合同,之后北京队同意他前往美国逐梦NBA,遗憾的是他没有被选中,也没有在夏季联赛打出好的表现,没能获得一份NBA合同,最终他选择回国为北京队效力。那么他能拿到多少年薪呢?
曾凡博12岁时进入北京首钢队三队进行专业训练,14岁时入选“雏鹰计划”,被送到美国篮球学院接受语言预科学习,并同步进行篮球技能培训和交流比赛,体验一边学习一边打球的生活。说到底,他属于北京队培养体系下的球员,所以第一份合同只能签A1类的新秀合同。
CBA规定俱乐部培养出来的年轻球员第一份合同只能签A1类的新秀合同,这份合同最少签约一年,最多能签约4年,最低年薪不得低于15万元,最高年薪不超过50万元。
曾凡博和北京队签下三年的A1类合同,如果每年只拿最低的15万年薪的话,他三年能赚到45万元,如果每年都拿最高的50万年薪的话,他最多能赚到150万元,而且还是税前收入,对于开销巨大的运动员来说并不高。
在新秀合同结束后,即使已经打出好的表现变成球星,也只能和球队签下B类合同,这类合同最长可以签5年,最短可以签一年,球队与球员签订B类合同时,提供的年薪不得低于该球员A类合同最后一年年薪的两倍,也就是说B类合同的最高年薪不会超过100万元。
在B类合同结束后,如果表现一般,只能签下C类的合同,这类合同最高可以签约5年,最低年薪不低于30万元。如果在B类合同结束后表现出色的话,则可以和球队签下D类顶薪合同,D类合同是为球星们定制的一种合同,因此其薪资待遇是所有合同中最高的,在没有限薪令之前,易建联曾拿到2000万元的顶薪合同,不过近些年出了限薪令,最高顶薪只有800万元,落差非常大。
还有一类专门为老将而出的E类合同,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球员,可以签订E类合同:第一,年满34周岁;第二,年满32周岁且已经为单一球队累计效力达到12年,E类合同球员的薪资不计入工资帽,有助于球队留住老将。
这些合同规定和限薪令很大程度上保障了球队的利益,既让球队减少开支,还能帮助球队拥有独家签约权,能够留住自己培养的球员,但是损害了球员的利益,球员的工资变少,还失去选择球队的自由,导致一些球员与球队出现矛盾。
从普通人的视角看,即使拿着最低的年薪。CBA球员的工资也是很高的,但是对于以牺牲身体作为代价的球员来说,CBA的工资并不高,球员的装备、训练、保养身体、治疗伤病等都需要花很多钱,而且退役后没有保障,年轻时拼命打球,退役后可能留下后遗症,治疗也需要花很多钱,所以他们必须趁年轻多赚钱,为退役后做保障。
在CBA拼命限薪的同时,外部的环境却充满诱惑。澳洲联赛和香港翼龙队都花重金挖人,短视频平台的崛起也让球员有了更多选择,比如曾经被给予厚望的吴勇豪现在就成为500多万粉丝的篮球网红,他跟“农村国宝”的一场直播吸引超过100万人观看,一场直播就赚得盆满钵满。
许多篮球网红赚得比职业球员多,还比职业球员轻松自在。只能说吴勇豪看得很透彻,在一些人说他不上进的时候,他早已轻松把钱赚,一年赚的钱比曾凡博的年薪高出好几倍,曾凡博需要用几年的时间履行完新秀合同,再履行完B类合同,同时要打出名堂才有机会拿到顶薪合同,还不能换队,这样的规定对任何球员都是不利的。
CBA不该谴责花重金挖人的翼龙队,而是该反思为何联赛这么多年来都难以盈利,水平更低的台湾联赛都能盈利,CBA不盈利的原因到底在哪里,找到问题然后解决问题,只有联赛盈利了,提升球员的待遇,才能留住球员。
而不是联赛亏损了就减少球员的工资,球员不走才怪呢?人都是往高处走的,即使没有翼龙队,也会有其他球队挖人,CBA留不住球员该怪的还是自身。